第五节 其他费用
5.1单位工程是单项工程的组成部分,可以独立组织施工、但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作用的工程。单位工程概算是编制单项工程综合概算的依据。
5.2单位工程概算项目可根据单项工程中所属的每个单体按专业分别编制。
5.3单位工程概算由设备购置费和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组成。
5.4单位工程概算的编制方法规定如下:
一、建筑工程概算
采用“建筑工程概算表”(表三)编制。
建筑工程概算,根据初步设计工程量按工程所在省、市、自治区颁发的概算定额(指标)、综合预算定额或经造价主管部门审批的“造价指标”、材料预算价格、相应的费用定额和规定的计算程序以及有关主管部门发布的各项调整系数进行编制。
二、安装工程概算
采用“安装工程概算表”(表四)编制。
1、设备购置费:根据初步设计设备表,按设备出厂价或询价、报价加设备运杂费计算。
2、安装工程费:
①安装工程费根据初步设计工程量,按概算定额或指标及相应调整系数、费用定额等计算。
②主材费以消耗量按工程所在地当年预算价格(或市场价)计算。
3、引进设备材料国内运杂费的计算见《石油建设引进工程概算编制办法》,安装工程费按国内相似定额或指标计算,费用计算与国内工程相同。
5.5具体计算规定详见《石油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石油建设工程其他费用规定》和《石油建设引进工程概算编制办法》。